【明報專訊】近年網絡流行使用及製作真人表情包,不少明星和普通人所作有趣表情或姿勢因此成為表情包素材,在網上大行其道,甚至有人借此獲利。然而,有內地專家指出,製作或使用真人表情包,或會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觸犯國內法律。 內地演員葛優數張早年的劇照,因姿勢頹廢而有「葛優躺」的稱號,其後更被製作成表情包在網上大行其道。當中,一家內地旅行網站「藝龍旅行網」早前亦透過在微博中發布18張包括「葛優躺」在內的葛優肖像圖片,並在每張圖片中添加台詞字幕,通過「葛優躺」而介紹相關酒店預訂獲利。網站其後被葛優提告,要求法院判令「藝龍旅行網」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並索賠40餘萬元人民幣。 除了有明星因表情包或圖片被用於商業用途而引發的糾紛外,亦有普通人因自己的肖像被朋友製成表情包而飽受困擾,最終要委託律師訴訟。 據《檢察日報》早前的報道,張某在一次的同學聚會上被李某拍了不少照片,而李某在未經他的同意下就把照片製成微信表情包,並配上低級趣味的文字,在同學群組內轉發。照片其後更流出坊間,嚴重影響張某的正常生活,他甚至一度因不堪壓力而前往就醫。惟李某卻認為這只是博大家一笑,並無任何經濟利益,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陳堂發對此表示,如果截取表情包圖像作商業用途,未經肖像權人或其3代以內近親屬同意,就會構成對他人肖像權的侵害。此外,如果表情圖像顯示出曾對權利人作出不適當的「藝術」處理,並體現一種「醜化、歪曲」的效果,亦可能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另有內地律師補充指,如果沒有取得許可就使用了特定的名人肖像、影視劇片段,還可能侵犯影視劇的著作權。 對於如何安全製作、使用表情包,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表示:「先要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考慮,如果實在是有好的創意,可以做出來,但是要進行善意的使用。如果用於商業用途,必須取得許可;如果是在自娛自樂的同時向網上、社會上傳播,那就要多考慮一下製作的表情包會不會給原來的權利人帶來某種傷害、會不會衝擊社會公認的道德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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