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新聞處昨日起容許定期採訪及報道原創新聞為主的網上媒體到政府記者會採訪,並收取新聞稿及採訪通知,但須符合4項要求,包括每周最少5日更新、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要求註冊等。「眾新聞」、「香港獨立媒體」等均表示會申請,但批評政府以規管印刷媒體的標準,要求「純網媒」按《條例》提交印刷報道,做法「自相矛盾」。
新聞處回覆表示,昨天接獲一家媒體申請,會在收到申請及證明文件後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對於網媒指新安排「自相矛盾」,新聞處稱《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規定,凡在港製作、載有新聞等,出版時間每次相隔不超過6個月,即需要按條例註冊。
新聞處對「純網媒」提出的4項要求包括須提交3個月內定期網上報道的證明、每周最少5日更新、最少有一名編輯及一名記者,以及須按《條例》註冊要求,即定期於報刊出版後送予政府備存。該處指出,若網媒內容與時事新聞無關,如娛樂雜誌及馬經等傳媒、無原創內容或主要複製其他報道,以及非政府或非牟利組織傳訊刊物、或鼓吹性媒體,則不被視為傳媒。
倘藉採訪示威 可撤資格
新聞處又稱,若傳媒代表進行非採訪活動,又或使用粗言穢語、擾亂秩序或示威等不當行為,其採訪資格可能被取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由於網上發放信息門檻較低,社會和業界對純網媒未有一致的清晰定義,新機制是確保採訪及報道政府新聞的專業性,新機制運作6個月後會檢討。
「眾新聞」總編輯李月華表示,其人手及報道量符合規定,但以規管印刷媒體的《條例》判定網媒是否合資格,是自相矛盾及過時︰「《條例》在50年代年生效,只於1987和1988年曾修訂,卻被政府用作規管今天的網媒。」「852郵報」創辦人游清源直斥以印刷媒體標準定義網媒,做法「荒謬」。
「香港獨立媒體」則批評新安排比立法會對網媒要求嚴苛,其創辦人葉蔭聰表示,已作準備聘請3名全職員工,並不時更新,相信能通過要求。「端傳媒」總編輯張潔平表示,其人手及報道數量均符要求,只憂慮沒印刷品而不能通過。
記協歡迎 報業公會表憂慮
據「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本地註冊報刊名單,現有670多家報刊登記,包括「財華網」、 「港人講地 」等網媒。
香港記者協會指出,政府開放網媒採訪是來遲了,但表示肯定和歡迎。記協和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均促請政府對不同平台媒體登記做好管理,一視同仁。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表示,已向行政長官反映開放予網媒採訪可能出現的情况,以及對傳統電視新聞直播的影響,會留意日後發展。香港報業公會主席甘煥騰稱,香港講求資訊自由流通,如何做到機制公平合理,並維持原有的採訪機制有效運作正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