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青被控嚴重超速 指警方先判後審
獅門橋駕超跑 時速210公里
【明報專訊】一名華青被指今年7月駕駛法拉利(Ferrari)超級跑車在獅門橋(Lions Gate Bridge)以時速210公里飛馳,被控以嚴重超速(excessive speeding)罪名,被告昨日由律師代表出庭,案件押後本月底審訊。其律師在庭外質疑警方是先判刑期,然後才審判,稱要推翻控罪。
被控的22歲華裔男子王亦豪(Yihao Wang,譯音)。西溫警方是根據汽車法,控告他今年7月4日駕駛一輛2015年款白色法拉利458超級跑車,於獅門橋上以時速210公里飛馳,遠超過60公里的限速。王亦豪同時被停牌16個月,所駕駛的法拉利超跑則被扣押60天。
被告昨日沒有出庭,只由代表律師貝克(David Baker)出庭,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再訊。
貝克在庭外表示,案件至今見到的是先判刑,後審判。警方並且根據汽車法,在檢控前已將被告停牌,而控罪是在事件發生後六周,至8月18日才被批准。
他表示,希望推翻檢方的控罪,包括停牌及取回被扣押的車輛。
被告以往有嚴重超速紀錄,最近一次是今年4月,同樣在獅門橋被同一名警員截獲,當時汽車時速達到130公里。另外,今年2月在駕駛期間使用電子器材,以及去年3月,亦曾超速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