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案 李明哲庭上認罪悔罪
感謝中國執法部門文明辦案

[2017.09.11] 發表
被告李明哲(左)、彭宇華(右)出庭受審。(網上圖片)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前右白衣者)昨搭班機飛往長沙,準備出席今日庭審的旁聽。她在松山機場時全程未回應傳媒提問。(中央社)
李明哲母親郭秀秦(中)昨午在律師胡原龍(右)及海基會人員陪同下,搭乘班機直飛長沙。她今日將出席李明哲案庭審旁聽。(中央社)

【明報專訊】民進黨前黨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早前赴大陸後被拘留並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一(11日)早上9時半在湖南岳陽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同時庭審彭宇華涉顛覆國家政權案,法院透過微博轉播庭審過程,被告李明哲、彭宇華出庭受審,現場有30多人旁聽。

李明哲被中國內地控告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一早上在湖南岳陽中級法院開審,李明哲在庭上認罪,對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表示沒有異議,又感謝中國執法部門文明辦案,讓他得知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表示認罪和悔罪。

案件今早9時半在岳陽中院開審,法院官方微博以視頻和圖文播發庭審情況。被被扣押失聯半年的李明哲今天首次露面,他身穿白侐衫、深色西褲;同案另一被告彭宇華則為內地人,今早兩人一同出庭應訊。

李明哲在法庭上數度坦承「散佈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法庭上午11時26分針對李明哲展開單獨訊問審理。審判長問李明哲對起訴事實有無異議,李明哲表示沒有異議;審判長再問其供述是否真實自願,李明哲回答是。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透過微博轉發另一名被告彭宇華的文章,彭詢問他是否台灣人,並給他QQ號碼,將他拉進群組,並在該群組的華南分群內組織公民學堂,撰寫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現行制度的資料的文章,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說,彭宇華要他在梅花公司負責教育的工作,並在華南群擔任管理員,成立公民學堂,不定期撰寫一些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政治制度的文章,並鼓吹在中國建立多黨制度,並以文字形式進行演講、發表,並表示他曾在網上討論時說過:「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

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過去自己有「錯誤認識」,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保障他的用藥權利,和他過去在台灣對中國大陸有偏見的媒體報道的中國法治狀況有所不同,讓他對中國有認識。

李明哲說,看守所內有新聞、電視節目可以看,對於中國的現實狀況有介紹,也讓他認識到中國的發展,和他過去在台灣接受到的資訊不一樣,也讓他得知他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讓他觸犯犯罪行為,「我表示認罪跟悔罪」。

李明哲的妻子亦有到場聽審。

岳陽法院官方微博上午分段影音直播庭審的畫面,在第2段影音直播畫面中,李明哲在被強押近半年後首度現身。他頂着五分頭,身着淺藍色襯衫與深色長褲出席。

李明哲妻李凈瑜周一早上寫信給李明哲,期望他不要被孤獨擊敗,也不用顧慮錢的事情,她由台灣帶來藥物及相關報道,期望丈夫能收到,又說以丈夫為榮。李凈瑜又稱,一直向世界公告,不承認內地的法庭,也不會聘請任何律師。

李明哲是首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 庭審原定今日上午9時30分開庭,但中央社指出,不知何故,開庭時間突然提前至9時10分。依據內地刑法,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李明哲今年3月19日由澳門入境珠海時遭當局扣押,5月26日大陸方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其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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