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喪子漢「不求輕判」 洗車工囚5年
【明報專訊】六旬漢因喪子自責,在粉嶺圍一間士多借酒消愁,兩男子疑不滿他嘈吵,3人引發打鬥。六旬漢頭部受傷送院,兩日後不治。新來港洗車工人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昨呈上求情信指不求輕判,只望向死者妻子及法庭道歉。法官接受被告有悔意,判他入獄5年。
死者妻數日內痛失兩至親
被告劉清潮(49歲)的代表大律師在庭上指出,本案是悲劇,被告行為不但破壞死者家庭,亦摧狾菑v人生。被告還押期間反思甚多,對其行為後悔及痛苦,明言這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死者妻子案發前數天失去因意外身亡的兒子,數日後更痛失丈夫,被告明白即使他道歉亦無法彌補對死者妻子造成的傷害。
親撰求情信 稱一時之氣釀禍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被告自責及後悔,因一時之氣對陌生人造成如此大的不幸。他明白不論如何道歉都不能令事主起死回生,又指自己沒有惡習,亦未曾醉酒鬧事,當知道自己對死者妻子造成的影響時決定即時認罪,不求輕判,願承擔所有刑罰。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對雙方均是悲劇,醉酒並非求情因素,但坦言雙方若非醉酒,可能不會發展至如此地步,考慮到被告非有預謀及有悔意,判囚5年。
案情指,死者彭福祥(60歲)因兒子身亡,2015年7月10日到粉嶺圍炳記士多借酒消愁,表現激動,男子莊銘慶與被告不滿彭嘈吵,被告更出言指是彭「累死」兒子。3人發生打鬥,被告將彭推倒在地,手持玻璃瓶打向彭的頭部。彭其後送院治理,兩日後不治。另一男子莊銘慶(40歲)經審訊後,日前獲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誤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 HCCC1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