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鋼琴教師性侵囚75天
隔衫摸胸親吻 少女學生多啞忍
【明報專訊】被判9項性侵相關罪名成立的華裔鋼琴教師陳永平 (Chen Yung Ping, David譯音),昨日被判處入獄75天、21個月有條件刑期及守行為一年。主審法官默里(Catherine Murray)宣讀判詞時指出,相信事主重犯的機會輕微,並認為有條件刑期在本案的背景下,仍極具阻嚇作用。
現年69歲的陳永平,身穿灰色西裝坐在犯人欄內接受判刑聆訊,其妻及兩名友人亦到場聽審,但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則未有到場。
主審法官默里表示,案中的受害人事發時介乎11至19歲,性侵事件在1994至2013年間發生,5名受害人均為陳永平的學生。性侵的行為包括隔着衣服撫摸受害人的胸部及親吻她們,但未有涉及任何暴力成分。
默里指,被告的性侵行為屬較輕微的程度,但其行為是嚴重濫用了家長與學生對他作為鋼琴教師的信任。
她說:「很多受害人當時都很年輕,但因為出於家庭的文化或家長的壓力而需要學好鋼琴,因此不敢告訴父母遭到被告性侵,部分受害人只能用自己的方法,例如穿着樽領上衣或加穿背心作防範。」
默里認為,本案的判刑必須具有阻嚇作用,但考慮到被告年事已高,加上沒有犯罪紀錄,據辯方提交的17封求情信中,其中一名朋友指出,陳永平在過去三年,已經飽受本案影響及患上抑鬱症。求情者又稱,即使在法庭未正式判處陳罪成前,他已遭到鄰居、朋友侮辱及學生離棄。
默里最終宣布,判處被告入獄75天、21個月有條件刑期及守行為一年,分期執行。在21個月的有條件刑期中,首3個月接受家居軟禁。另外,他亦需要守行為一年,以及禁止教授16歲以下人士鋼琴,終生不得申請或從事涉及16歲或以下人士的受薪或義務工作。
默里特別指出,有條件刑期雖然讓被告能在社區服刑,但仍具有充足的阻嚇力,因為犯人或需要在社區內面對更多不同方式的指摘,以及承受壓力,法官並指過去亦有不少案例及研究證明這一點。
陳永平昨日聞判後表現冷靜,未有與在旁聽席的親友道別或交談,隨即遭庭警鎖上手扣及押送離開。
控方原本建議判處被告40至44個月監禁;辯方則要求判處兩年少一天的刑罰,當中3個月為監禁,餘下的則建議為有條件刑期。
陳永平被控9項性侵相關罪名成立,涉及5名受害者。罪名包括5項性侵、3項性猥褻觸摸14歲以下人士及1項性剝削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