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英籍女子QT與SS於2011年在倫敦透過民事結合註冊為同性伴侶,SS其後來港工作,QT兩度申請受養人簽證隨伴侶來港但被拒。QT早前申請司法覆核,去年被裁定敗訴,QT不服上訴,下周四(15日)聆訊。12間國際金融企業憂慮現行政策會影響吸納人才,早前申請以「介入人」身分參與該案,希望讓法庭了解僱主看法,上訴庭昨拒絕有關申請。 稱現行政策影響吸納外國人才 12間企業包括荷蘭銀行、美亞保險、澳新銀行、紐約梅隆、貝萊德、瑞信、高盛、摩根史丹利、野村國際、加拿大皇家銀行、法國興業銀行及道富。 他們昨發聲明,表示對有關決定感到失望,但尊重法庭裁決。他們認為,要維持香港作為卓越的國際金融中心,重要一環是吸引世界一流人才加入本港金融服務業,毋須理會他們的性取向、性別認同或宗教,他們亦會繼續提倡有關政策。 上訴庭法官在判辭提到,以上企業指出,現行政策會影響他們吸納外國優秀人才來港工作,甚至損害企業以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利益。 官:毋須企業參與 亦可了解僱主考慮 法官認為,本案爭論的議題無疑是十分重要,惟現行政策的影響可反映企業的意見,法庭毋須依賴企業的參與,亦可從僱主角度作全面考慮,又認為他們的論點很可能與QT一方的說法重複。 法官又提到,企業指出受養人簽證與延長旅遊簽證的分別,法官認為此論點該由QT一方提出,而非由作為僱主的企業提出,遂拒絕有關企業的申請。 【案件編號:CACV1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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