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育有兩女的38歲女子稱與前夫離婚5年後,前夫到其家中揚言要斬死她,脫去她的衣服逼她跳樓,及後更遭前夫非禮。女子其後入住庇護中心,前夫被指趁她與女兒回家時,到其家拆珖a俬及天花,及在她反抗下反鎖她入廁內強姦。任裝修工人的前夫被控非禮及強姦罪,昨在高院續審。 事主X昨供稱去年6月10日早上,被告(43歲)到她家後,揚刀稱要斬死她,後來用刀背打她的頭,問她「想先衪一邊面?」,繼而扯及切她的頭髮,將她推向牆及門框,並在家中搗亂。X欲逃離住所,但遭被告發現,被告再脫去她的衣服及扯爛其胸圍,然後打開窗框,叫她跳下去。X拒絕後被下令睡在H上,其間被告摸她的胸部,但被她推開。 被指拆爛間屋反鎖廁所強姦 同年7月30日,X與女兒由母親家中返家,在住所大堂見到被告,被告與她們入屋後表示要「拆爛間屋」,將假天花、H及衣櫥等拆牷A其間X走入廁所洗毛巾,被告突站在她身旁郃銡摀﹛A她隨即大叫「唔好」,但被告沒有理會,將她推入廁所並反鎖,強行脫去她的褲及內褲。 X稱曾大聲叫「唔好」,但被告無理會。被告脫褲後將陽具放在她下體外摩擦。她指「唔好,放我出去」,被告指「今次我一定要強姦你」,X指被告將她轉身「夾硬咁入驉v。因為X不願合作,被告不久後便放棄,她立即離開廁所,同日較後時間報警。 被告指自願性交 辯方盤問X時指出,去年6月10日被告根本沒有毆打及非禮X,X聲稱被強姦當日,是她主動到洗手間擁抱被告,並在她自願下發生性行為,被告嘗試將陽具插入數次,但都不成功。X均否認,指被告「講大話」。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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