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名嘴周玉蔻誹謗前總統馬英九,早前被台灣高等法院判拘役50天,並繳納罰金5萬元新台幣。 台北地檢署上周六稱,周玉蔻25日已向執行科檢察官繳5萬元罰金。 周玉蔻在2014年12月起,透過新聞媒體訪問、電視清談節目、個人facebook、美麗島電子報及平面媒體撰文等方式,指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遭抹黑,自訴周玉蔻誹謗。法院一審判周玉蔻無罪,馬英九不服上訴高院後全案逆轉。《聯合報》報道,台灣高等法院4月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台北地檢署昨天下午表示,周玉蔻在25日上午親自赴北檢二辦理易科罰金5萬元完畢,北檢未再發傳票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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