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共享單車撞崩牙誰賠?
北京首例共享單車索償案近日達成和解,作為新興事物,共享單車的經營安全再次被拉進民眾視野。但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一系列關係民生的新生事物,如大數據、網絡實名制及互聯網金融等,均在缺乏事先專業風險評估的情G下「偷步」發展,導致不少問題。
今年1月28日晚上9點左右,北京馮先生在地鐵傳媒大學站外,租用了拜克洛克公司投放運營的ofo共享單車,因煞車失靈,馮先生在下坡時受傷,折斷5顆、缺損1顆,唇部、面部均嚴重受傷。馮先生最終為此花費超過兩萬元人民幣的醫療費。日前有消息稱,ofo與馮先生私下達成和解,但拒絕透露賠償具體金額。
改革開放初期,「先發展後治理」的模式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刺激與推動作用,但內地經濟體量已今非昔比,且近幾年以來,互聯網改變了社會模式,任何一點出現惡性影響都會迅速裹挾全局。作為新生事物,相關法律法規對共享單車缺乏足夠的規範,比如沒有辦法限定使用者(如不得騎車的12歲以下兒童),對騎行者本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一定安全威脅。同時正在全國佈局的共享汽車也存在同樣隱患,沒有辦法保證實際駕駛者擁有駕駛資格或足夠駕駛經驗。
除此之外,此前為諸多互聯網企業爭相爭奪的大數據信息,也因缺乏足夠的事前風險評估以及立法,導致個人信息大規模泄露、詐騙集團有機可乘,又如借助互聯網金融之名發展的校園高利貸,被傳媒曝光後仍遺害至今。由此可見,舊的發展模式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將逐漸追平甚至超過其積極影響,更可能演變為有關部門懶政甚至瀆職的藉口。明報記者 鄭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