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告主動認擲石 暴動案警否認誤導
【明報專訊】去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大衝突,5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昨續審。負責制服第五被告的警員作供表示,否認曾以「好快走得」為由誘使被告認罪,不同意辯方稱被告曾被數名警員拉至一角拳打腳踢圍毆兩三分鐘,並稱被告曾在警誡下主動承認擲石。
警長鄭名峰作供時表示,案發當日他協助制服第五被告連潤發(25歲),及後把他帶至行人路上,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他。鄭憶述,連當時在警誡下表示:「我凌晨4點幾先落去咋,我見齯H掟石頭我先跟住掟咋。」
鄭其後把連潤發押送至警方安排的旅遊巴,並聯同其他被捕者送往秀茂坪警署的臨時羈留中心,其間鄭曾替連錄取一份口頭警誡口供,及後把連交由值日官跟進。
辯方指被告遭圍毆 警不同意
辯方指出,連被押上旅遊巴前曾被多名警員包圍毆打,而第四被告孫君和(27歲)於同一輛旅遊巴上亦曾被警員攻擊。鄭不同意此說法,他表示沒見過當時血流披面的孫君和,並指流血受傷的被捕者應該會獲即時送院。辯方續指出,鄭曾誘使連認罪,稱「只要快手認掟磚就可以好快保釋走得」,鄭否認。
聲稱目擊連潤發投擲物品的高級督察李嘉暹表示,案發時印象中只見有紅衣男子擲磚,其後從後追捕他並指出紅衣男即是連潤發。辯方指出,從呈堂影片截圖可見,當時尚有其他身穿紅衣的示威者投擲物品,李表示同意。辯方遂質疑,現場有大量濃煙,或影響李的視線,質疑擲磚者並非連,李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