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議員擬「辱警罪」法例 可囚1年 涵蓋5執法機關

[2017.05.06] 發表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中)聯同何君堯(左)及張國鈞(右)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推動辱警罪立法。梁承認通過的機會「很難很難」,今次只是拋磚引玉。(馮凱鍵攝)

【明報專訊】早前七警案判決引來社會關注,經民聯梁美芬昨聯同本身是律師的獨立何君堯、民建聯張國鈞,正式提出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推動「辱警罪」相關法例,條例涵蓋警方、廉政公署、懲教署、入境處、海關執法。他們提倡初犯者將被罰款,重犯或惡意觸犯則最高可被判1年。梁美芬承認,通過機會「很難」,但聽到強烈社會聲音,望立法能減少警民衝突。

涂謹申斥激化 公民黨稱收窄自由

不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民主黨涂謹申已表明不會支持草案,形容此舉「不智」,現時提出只會增加警民衝突及令兩者關係惡化,無助解決社會撕裂。他又反問,如執法人員侮辱市民是否有「辱民罪」,「警察侮辱市民咪罪加一等?」

公民黨聲明修訂法例不獨影響及收窄言論自由,無助改善現時已嚴重撕裂的警民關係,又指「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籲執法人員嚴守政治中立,公平公正地執行職務,才是得到尊重的不二法門。

早前有兩警察協會舉行大會,要求政府訂立「辱警罪」。法律界背景的梁美芬、何君堯及張國鈞舉行記者會,透露已於上月初向律政司遞交有關「辱警罪」的私人條例草案,希望在《公安條例》第17條加入「侮辱執法人員罪」。

他們草擬的初稿訂明,任何人蓄意對正在執法的執法人員,使用滋擾性或辱罵性的言語、行為,以及展示類似標語,即屬犯罪。

梁美芬建議,一經判罪初犯可處最高2000元罰款,若重犯及惡意觸犯,最高可罰款5000元或監禁1年。不過何君堯則倡更重刑責,可改為最高判監3年。但梁美芬提出,若執法人員當時沒有披露身分,則「不知者不罪」,市民不會犯法。

粗口屬侮辱 「黑警」灰色地帶

何君堯表示,外國十多個國家已有類似立法,認為有必要追上國際形勢,又認為此私人條例草案已平衡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至於如何定義侮辱性、滋擾性言論、行為,何君堯則舉例,講粗口明顯具侮辱性,但若是有人指罵「黑警」,則屬灰色地帶,要視乎言論有否理據等。他解釋,執法人員定義包含5種類型︰警察、廉政公署、懲教署、入境處、海關。

梁美芬認難通過 為「拋磚引玉」

不過,議員以私人條例草案推動立法須過三關,除了律政司修訂外,還須特首批准以及提上立法會分組點票通過。梁美芬亦承認,通過機會「很難很難」,希望最好由政府吸納意見,自行立法,形容今次只是「拋磚引玉」。她又指感覺到七警案後,政府較兩年之前態度開放很多。

更多港聞
港珠澳橋再生意外 一工人嚴重燒傷
【明報專訊】正在趕工興建的港珠澳大橋昨再發生嚴重工業意外,一名工人在維修機器時疑發生搶火嚴重燒傷,送院命危;一名工友上前撲救時亦受輕傷,送院... 詳情
涉三文治擲警 吳文遠擬申梁振英作供
【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為抗議政府阻撓部分本土派參選,涉向前往投票的特首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卻擊中署理總督察。吳早前否認普通襲擊罪... 詳情
【明報專訊】多名社運人士被指去年在「反釋法遊行」中推鐵馬、阻差及襲警,上周被警方上門拘捕,其中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香港眾志常委林淳軒更被控煽惑... 詳情
【明報專訊】10名涉嫌參與去年農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大衝突的示威者,面臨暴動、襲警及刑事損壞等罪名。據悉,由於被告憐h及庭上播放多段CCTV(... 詳情
P牌鐵騎撼泥頭車 血染馬路
【明報專訊】跑馬地司徒拔道發生驚險交通意外。一輛掛有P牌的電單車落斜時,疑失控越過對面線,猛撼一輛正在上山的泥頭車,鐵騎士人仰車翻倒地受傷,...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