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待宰豬隻送水未傷害牲畜 動物權益女子搗亂罪不成立
(安省米爾頓4日加新社電)安省一名法官周四裁定﹐向待宰豬隻餵水的多倫多女子﹐並未觸犯法律﹐因為她既沒有傷害牲畜﹐也未阻止牠們被屠宰。法官裁定﹐該動物權益人士的搗亂罪名不成立。
法官哈里斯(Justice David Harris)指出﹐克拉因茨(Anita Krajnc)也沒有故意想傷害豬隻﹐或故意導致屠宰場不接受這些牲畜。
法庭獲悉﹐2015年6月22日﹐當運豬貨車接近伯靈頓市(Burlington)一家屠宰場時﹐克拉因茨將水樽中的液體潑入貨車。
控方說﹐克拉因茨給豬隻一種「不明物質」﹐可能造成食物被污染。但法官說﹐並無證據顯示﹐她除了餵水﹐還向豬餵出其他東西﹐也無證據顯示屠宰場擔心這種風險。
不過﹐法官也否決辯方一個論點﹐即因為克拉因茨的行為具有良好意願﹐所以應還她清白。法官指出﹐她的部分動機﹐可能是吸引人們對這種運動的關注。
哈里斯說﹕「這也許是本案最具諷刺意味的方面。事實上﹐克拉因茨女士給豬餵水﹐最初獲得很少關注。但反過來說﹐檢控克拉因茨﹐卻可能為豬肉行業帶來足夠壞的公關影響。」
克拉因茨是多倫多救豬(Toronto Pig Save)團體的積極分子﹐她的搗亂罪名被裁定不成立後﹐法庭內爆發歡呼聲。她承認給豬餵水﹐但並不認罪。
她說﹕「這是一種讓社會運動傳播出去的方式。」
她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西爾弗(James Silver)說﹐法庭的裁決「承認憐憫不是罪行。」他認為﹐這是一場重大勝利。
安省農業聯會(Ontario Federation of Agriculture)主管吉列森(Pat Jilesen)說﹐對農民而言﹐他們要保護食物安全。
他說﹐克拉因茨的做法﹐不管出於多大善意﹐「只會將動物置於風險中﹐那等於將人類置於風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