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保護青少年
取決各地如何落實法案
【明報專訊】聯邦自由黨政府上周公布消閒大麻合法化法案﹐專責大麻事務的國會議員布萊爾(Bill Blair)昨日特別向多倫多華人社區推銷該法案。他強調說,聯邦政府將大麻合法化的目的不是推廣毒品,而是保護青少年的健康和安全,並阻止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從非法銷售大麻中獲取暴利。
加拿大濫用毒品中心的高級政策顧問Rebecca Jesseman認為,聯邦政府引入大麻合法化的法案,是否將達到保護青少年的目的,取決於各省和地區政府如何落實該法案。
例如,聯邦政府設定18歲為合法購買大麻的最低年齡﹐各省與地區政府可自行設定更高的年齡門檻。又如各省和地區政府可決定是否採取控制廣告宣傳的措施,限制涉及大麻銷售和使用的推廣和宣傳。布萊爾昨指出,據統計,年齡介於18至35歲的加人使用大麻的比例達30%至40%,當中尚不包括休閒大麻的使用者。至於本國青少年使用大麻的比例則是全球最高。
他說:「現有體系讓青少年很易買到大麻,對青少年構成危害,同時也增加了有組織犯罪集團非法銷售大麻獲取暴利的機會。」他舉例說,在現有體系內,一名14歲的青少年很容易地購買到大麻,但他不容易買到酒,因酒舖的職員嚴格執行法例,不會將酒賣給未成年人。聯邦政府引入與酒類管制相似的機制,不僅可保護青少年,還可讓他們遠離有組織的犯罪集團。他再三強調說:「大麻合法化不是政府推廣毒品。我們鼓勵加人作出選擇,對那些選擇使用大麻的成年人,我們要確保他們安全地使用,這一目標只有通過規管才能做到。」
此外,聯邦政府將引入強而有力的法例確保道路的安全,其中包括加大對藥後駕駛行為的懲處及給警方配備相應的資源和技術,檢測司機有無吸食大麻。
他還指出,聯邦將與各地的省府合作,規管大麻的生產、銷售和持有。另外,針對成年人將大麻出售給兒童及利用兒童來銷售大麻的犯罪行為,將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