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佔行政院 10人脫罪11人判囚
【明報專訊】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就2014年3月發生的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案宣判。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10人均判無罪,全案可上訴。其餘包括陳建斌、黃國揚等11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囚3至5個月不等刑期。
中央社報道,太陽花學運期間的「佔行政院」案,源於魏揚與黑島青陣線部分成員,與其他學運社團人員,於2014年3月23日晚上7時許,號召民眾在行政院周邊鐵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展開靜坐抗議等行為。
21名被告中,黑島青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均獲判無罪。
陳建斌、黃國揚等11名被告分別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至5個月不等,獲准以罰金替代自由刑(監禁)執行。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後,魏揚等人在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魏揚稱,希望整場佔領行動,法官對所有被告都能做出無罪判決。此前,太陽花學運的「佔領立法院」案,20多名被告均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