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案被告為退休律師區穎麟,曾代表梅艷芳母親覃美金爭產,惟其後兩人鬧翻,梅媽撤換律師後,更入稟指區穎麟與另一已除牌律師馬沛東不斷苛索律師費,吹噓有「必勝法律戰略」,行為與詐騙無異,不但令案件毫無進展,更令她負債纍纍,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根據該份2007年的入稟狀,區穎麟處理該遺產案時,介紹馬沛東予梅媽認識,指馬是「西環隱形富豪爭產案中,大敗陳景生(資深大律師)的總指揮」,要求梅媽簽文件,同意讓他們可收取共200萬元酬金;區穎麟其後又不斷向梅媽索取金錢,涉款共逾90萬元,每次為數1萬至3萬元不等,更經常責罵她,終令梅媽心臟病發入院。 梅媽批區穎麟吹噓「必勝法律戰略」 另外,區馬二人亦曾提議以簡易判決處理梅艷芳的遺產問題,惟被聆案官批評毫無理據;梅媽直至撤換律師後,才得悉案件牽涉太多爭議,根本不適宜用簡易程序處理,故認為區穎麟大力吹噓「必勝法律戰略」,實與行騙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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