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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重慶第一中院執行局原調研員白萬禮去年承諾幫人打探一宗職務犯罪案案情,收受45萬元(人民幣,下同),之後他又先後拿出12萬元,將打探事宜「外判」給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原財務科長趙樂。
最終委託人認為白萬禮「辦事不力」,威脅要舉報,趙退還12萬元給白,白不僅回水45萬元,還被要求額外支付5萬元。白萬禮上月被法庭裁定受賄罪成,獲刑3年6個月,並被罰款40萬元。判決書還指,白得知事情敗露,先與相關人員串謀作供再主動投案,法庭認定白此舉是想為自己開脫。
(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