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良局與導航訓練中心(下稱導航)合辦領袖訓練營,內容如背花盆等近日引起社會關注。保良局列明學校須「全面推行」訓練營,學生要付費,或由校方津貼部分金額,粗略估計每年涉及訓練營費以百萬元計。本報向保良局屬下的中小學查詢,獲最少14間回覆指學校法團校董會已授權保良局,統籌處理訓練營的報價或招標事宜。保良局承認,2005年以來每年透過報價程序找合適服務提供者,但自2010年起即以「每3年續約一次」形式與導航「合作」。惟根據教育局指引,應至少每3年重新報價或招標。有律師和立法會議員認為,保良局做法可能違反指引,教育局監管上存在漏洞。
2010年起與訓練中心「每3年續約」
保良局屬下有39間中小學,據該局網頁,自2006年及2008年起屬下中學及小學均分別要全面推行訓練營,供學生參加,至今已舉辦超過300個營期,供4.2萬名屬校學生於不同時段參與。
教局指引 採購逾20萬須5供應商招標
本報發現,根據各屬校就訓練營向家長發出的通告,規定指定班級學生參加或規定必須參加,入營費則由學生全額或部分支付,餘額由學校或保良局補貼;學生人均入營費由一日300元、四日三夜2000元不等,粗略估計保良局的各屬校每年合共料支付數百萬營費(見另稿)。
有關物色訓練營承辦商的報價或招標過程是否合乎教育局運用津貼指引,令人關注。據教育局資料顯示,資助學校在運用政府津貼進行採購,包括服務如介乎5萬至20萬元時,須邀請最少5名供應商提交書面報價單;採購超過20萬元的項目時,須邀請最少5名供應商投標(見表)。
保良局:「導航」評價好 未答續約有否招標
保良局回覆查詢時確認,該局自2005/06年度起,透過報價程序,邀請合適承辦商提供領袖訓練營試驗服務,每年有透過報價程序遴選合適承辦商。但自2010年起,因中選的導航訓練中心服務評價良好,該局與中心合作舉辦「保良局領袖紀律訓練營」,每3年續約一次,維持合作關係。本報追問保良局與導航續約時有否重新報價或招標,發言人指沒有補充。
教局:合約完須重新報價招標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學校每次採購服務均要按該局程序進行,即使同一供應商中標,仍可與該供應商簽訂合約,但當合約完結,學校須重新進行報價或招標程序,備存報價和招標紀錄,供局方審核。該局會派員前往學校稽核,確保學校遵守採購程序。
另外,根據教育發出學校的商業活動基本原則和相關指引,學校需就商業活動,「定期進行具競爭性的報價或招標程序,至少每3年一次為宜」。
律師莊耀洸指出,保良局的做法「肯定有問題」,質疑為何合約期為3年及沒報價的原因。莊表示,訓練營每年服務都可變化,質疑為何「3年合約咁長」,不符學校最佳利益,不過莊認為,關鍵的是學校在續約時沒有報價或招標,「話間公司表現好不能構成(不報價)理由」。
莊指學生或家長可就此向教育局、申訴專員公署等投訴,廉政公署可考慮調查保良局與導航的關係。
葉建源:教局有責任監督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保良局沒按既定做法重新招標,引起公眾懷疑保良局與導航的利益關係,認為「保良局把自己放在不好的位置」。葉又認為,教育局有責任監督,指局方可能在審計學校或辦學團體帳目時出現漏洞。
明報記者 黃津琪 鄧力行 樊銳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