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庭內自拍 警不檢控 何:報警的人想「害人同煩人」

[2017.03.08] 發表
何君堯去年4月28日於facebook上載於法院大樓公眾等候區的自拍照(圖),警方昨表示已完成調查,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對任何人提出檢控。何認為當日有職員報警是無聊的行為,自稱在庭內拍照並非無聊,而是為了抒發感情。(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4月在facebook上載自拍照片,背景為高等法院大樓內的公眾等候區,涉嫌違法。警方發言人昨表示已完成調查,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對任何人提出檢控,未有透露原因。何君堯認為結果是理所當然,又指在政治層面上,報警的人是想「害人同煩人,個intention(目的)係唔健康」,寄語「大家做囍雪N義洁v。

何君堯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說,對事件告一段落感到高興,「唔覺得(庭內自拍)有問題,有這個結果係理所當然」。他認為當日有職員報警是無聊的行為,但他在庭內拍照並非無聊,而是為了抒發感情。在政治層面上,報警的人是想「害人同煩人,個intention係唔健康」。他最後寄語「大家做囍雪N義洁v。

稱記者庭外拍照字面上違法

至於會否怕日後有人「有樣學樣」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法庭或舉行聆訊的建築物範圍內拍攝?他回應說,要視乎定義,若拍攝者騷擾法庭司法、律師工作或證人私隱守則等,即屬藐視法庭;「其他無問題,無觸及敏感之處」。他又舉例記者在高院門外「擺陣」拍攝曾蔭權等被告出入,由於高院門外亦屬法庭建築物,故在字面上已屬違法,「成班人都要畀人檢控」。

警方發言人表示,中區警署於去年4月28日接獲女職員報案,指懷疑有人在金鐘道的法院內拍照。警方已完成調查,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對任何人提出檢控,並於今年1月通知報案人有關調查結果。司法機構在事件被揭發後表示,得知事件並已轉交警方跟進;昨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

司法機構:不評論個別事件

何君堯去年4月28日在其facebook個人專頁上載相片,當中一幅自拍照,背景為「第二十八法庭」,並留言「在28庭內,未見成功,先見其母!培叔忍耐呀!」照片顯示,拍攝地點為高等法院12樓第28庭外。根據司法機構的紀錄顯示,串謀22名新界原居民「套丁」及罪成的丁屋發展商李欽培,在26日早上10時半到高院提出保釋等候上訴,遭駁回及繼續還押。

更多港聞
阻焦躁旅客踢護士 90後地勤員獲服務獎
【明報專訊】地勤服務員林偉賢看到飛機上不適的小孩及家人十分狼狽,自薦放工後陪他們找醫院求診,小孩的爸爸因太焦慮而企圖踢向一名護士,林偉賢及時... 詳情
【明報專訊】運輸工聲稱因貪玩,想戲弄警方並測試警方奉召到現場時間,在4天內共報假案8次,導致19名警員上門調查,浪費警力1726分鐘(成本相... 詳情
【明報專訊】水務署水務督察處理採購招標時,明知兩間投標公司的老闆屬同一人,仍向署方提供該兩間公司的報價,以協助該兩公司獲得14項共逾42萬港... 詳情
【明報專訊】已婚的士司機藉詞做「黃道十二宮」法事「消災解劫」,被控侵犯情婦的兩名未成年女兒,被告昨繼續自辯。他說,因為作為長輩但與情婦的長女... 詳情
海關迷你倉破200萬毒品
【明報專訊】海關迷你倉搗破毒品案。前晚6時許,海關毒品調查科人員掩至紅磡馬頭圍道一幢工廠大廈外埋伏,趁一名目標男子步出大廈時上前截查,當場在...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