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律師:有人等他出意外
已入獄4年多的福建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近日通過代理律師舒杰向廈門中級法院提出申訴,指廈門海關控制了其被沒收的巨額財產,仍未繳入國庫。舒杰指,當年僅有一張賴的香港身分證履行了查扣程序,現時賴心臟病很嚴重,「有些人在等他出意外」。
被合法扣查物品僅身分證
廈門中院早前已接收了由舒杰律師遞交的賴昌星申訴書,舒杰指,廈門海關對賴昌星財產的變賣處置,並沒有經過法院判決;在廈門海關緝私局承辦的查扣物品行動中,僅有一張賴的香港身分證依足程序被扣,「其他扣押的物品有列表,但沒有依法履行扣押的法定程序」。
賴2011年7月自加拿大被遣返回內地,翌年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終身監禁,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賴在申訴書中稱,自己入獄4年多,不過判決沒收的財產一分錢也沒有交給國家,仍然在廈門海關「暫存」。
依據內地《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應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舒杰稱,當年辦案的人員估計是認為賴昌星再也不會回來了,才會如此大膽的「有法不依」,其別墅、名車等數百億財產被違規處置,如今賴已回國受審,但其財產已無法上繳國庫。
數百億財產未上繳國庫
不過,賴昌星同意配合引渡回中國前,加拿大法院曾稱中方承諾不會判處其死刑,且如加方提出合理要求,中方將允許獨立的合法機構幫賴作醫療檢查等。
舒杰稱,賴昌星的心臟病很嚴重,有3條血管大面積堵塞,可能隨時危及生命。舒杰轉述賴的話稱,「有些人在等他出現意外」。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