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歲女童因身體不適送院,惟醫生在女童體內驗出嗎啡,感可疑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女童的父母,各控以一項虐兒罪。 暫交女被告前夫家人照顧 案件昨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61歲鄭姓男被告及43歲覃姓女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控方取得進一步法律意見後,4月11日再回到法院應訊,其間二人各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庭外透露,由於警方仍未能了解女童體內為何含有嗎啡,因此需時間再作調查,以及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以確定會否就案件提出新的控罪。據知,女童身體暫無大礙,並已出院,但有份處理案件的社會福利署就女童照顧事宜開會商討後,要求女童交由第三方照顧,女童現時由女被告前夫的家人照顧。 根據控方案情,女童早前因身體不適,兩名被告將她送院治理,惟醫生為女童驗查身體時,無意中發現女童體內含有嗎啡,於是通知警方及社會服利署處理。警方經調查後,於去年10月28日到女童位於南昌h住所將其父母拘捕。 【案件編號 : WKCC8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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