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攜邊爐氣樽 港鐵:禁帶危險品
【明報專訊】市民對港鐵列車縱火案猶有餘悸,近日網上流傳一張港鐵車廂內男子攜多支打邊爐用樽裝石油氣的相片,引起熱議。港鐵回應稱,任何人不得攜帶危險品進入鐵路範圍。
港鐵列車縱火案後,有人在facebook「生於亂世」群組上載一張相片,相中顯示在港鐵車廂內,一名男子手挽透明膠袋,袋內有最少兩支手提氣爐用的樽裝石油氣。有網民因而質疑港鐵存在保安漏洞,令乘客公然攜帶易燃物品乘車,有人則指同車乘客應向職員舉報,認為縱火案發生不久,這段敏感時期,即使要帶樽裝石油氣乘車,也應用不透明膠袋載荂A以免引起「公眾恐慌」。
港鐵發言人稱不清楚該相片來源、拍攝日期及地點等資料,難翻查有關紀錄。港鐵附例第39條列明,任何人不得攜帶危險品進入鐵路範圍,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對於相中男子是否屬於攜帶危險品,發言人稱「職員會按照港鐵附例執法及跟進」。
違者可罰5000元囚半年
發言人又稱,港鐵職員會不時巡邏列車及車站,如發現乘客攜帶懷疑危險品,會先徵求乘客同意,並檢查有關物品,如發現違例,職員可要求該乘客離開,甚至要求警方協助。港鐵呼籲不要攜帶對其他乘客造成危險、滋擾或不便的行李,如乘客見到有關情G,可通知職員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