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投訴升兩成 393個案3宗入罪 私隱署籲接電話「多講一會」 助蒐證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公布去年度工作報告,公署去年接獲逾1800宗投訴,其中與直接促銷相關的投訴有上升趨勢,由2015年的322宗,升至2016年的393宗,增加22%,惟去年只有3宗個案能定罪。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相關投訴的蒐證有一定難度。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016年接獲1838宗投訴,較2015年1971宗下跌7%;而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用途的投訴共有393宗,較2015年增加22%,當中有109宗轉介予警方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是前年28宗的4倍。經轉介予警方調查後,去年共有3宗個案可根據《2012年個人資料(私隱)(修定)條例》定罪。當中分別各涉及一名保險代理人、銷售推廣公司和鐘表公司成員,涉及促銷前未有取得當事人同意、未有通知當事人有權要求停止使用其資料等而被起訴,保險代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兩人各判罰款1.6萬元。
獲公司名稱電話產品才斷線
私隱專員黃繼兒解釋,直接促銷投訴個案蒐證有難度,因個案中市民往往難提供有關通話紀錄和所獲取有關機構的資料不多,亦有投訴人因不願上庭而未能檢控。他說若市民收到有關來電,不妨「了解多點」,先獲取公司名稱、電話號碼或所推銷產品資料才斷線,便可有更充足的資料讓署方調查。
關注電話App潛在私隱風險
此外,去年涉及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投訴共有229宗,較前一年輕微下跌5%,黃繼兒說數字仍算高企,而過去一年亦發現不少流動應用程式有潛在私隱風險,如Pokmmon GO的定位加拍攝功能,或WhatsApp更改服務條款和私隱政策擬與facebook分享用戶個人資料等,都涉泄露私隱的可能,惟不少年輕人都會因想使用有關程式而選擇犧牲個人資料,他提醒市民應權衡後果再決定,勿掉以輕心。
黃繼兒又稱,公署關注上述事件,並正向有關企業了解,希望可修改或簡化有關條款,以令市民易於明白;同時亦會加強教育,令青年人明白保障私隱的重要。
公署去年亦接獲73宗與選舉活動有關的投訴,其中51宗與2016年立法會選舉有關,主要投訴個人資料未經同意下被用於選舉活動,公署已勸誡有關團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