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秘書提醒潛在衝突 申報與否特首自決
【明報專訊】控方昨日繼續傳召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她表示行會秘書處於每次會議前,會向特首匯報全體行會成員與某些議程的潛在利益衝突;若秘書處發現特首與會議中某些議題出現潛在利益衝突,秘書處會主動提醒特首,至於特首申報或避席與否,則由他自行決定。
黃潔怡說,行政會議秘書處在每次召開會議前,會查核全體行會成員,包括兼任行會主席的行政長官向行會提交的利益申報表,若發現有成員所申報的利益,與即將在會上討論的議題出現潛在利益衝突,秘書處會詳列在呈交特首的文件摘要中;如秘書處發現行政長官涉及潛在利益衝突,秘書處會主動提醒特首須留意,再由特首自行決定是否要申報或避席。
控方其後讀出一份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文件,當中提到雄濤廣播於2008年1月向廣播事務局提出申請為期12年的AM聲音廣播牌照,提供一條24小時粵語聲音廣播頻道,其後雄濤獲批牌照,並承諾提交200萬元保證金。
文件續指出,2010年廣播事務管理局決定發展數碼廣播,並收到雄濤、新城、鳳凰和商台4個申請,同年11月初,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向雄濤發出數碼廣播牌照和交還AM牌照。翌年3月22日,已易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雄濤獲正式批出數碼廣播牌照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知會雄濤,指政府同意豁免雄濤就交還AM牌照而引起的保證金申索,時任DBC主席鄭經翰於翌月正式簽訂數碼廣播牌照。
李國章不符DBC主席資格 行會批准
文件又指出,2011年7月,DBC申請委任李國章為該公司董事兼主席,由於李國章胞兄李國寶為電訊盈科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國章故應為不合資格人士,但曾蔭權會同行會討論後,2012年1月20日行會批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