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醫施艾灸 專家指屬行醫
【明報專訊】香港艾灸學會創辦人陳偉安涉嫌自稱中醫師,為「放蛇」警員作艾灸治療,陳昨否認無牌行醫受審。專家證人作供時指出,艾灸所用的艾葉為香港法例認可的中藥材之一,而案發時陳根據中醫藥理論治療警員,其行為已構成行醫。
指原料屬註冊中藥材 按理論治療
辯方早前透露將爭辯中醫的法律定義,以及艾灸治療是否算是行醫。控方先傳召「放蛇」男警鍾志文。鍾供稱,去年8月11日中午,他假扮顧客造訪香港艾灸學會會址,稱右手手痛要求醫,被告陳偉安(49歲)「話佢自己係醫師」,又提議他接受每次380元的艾灸治療。辯方質疑鍾所用的「醫師」字眼和口供紙有出入,鍾強調意思準確。
中醫藥學博士胡小玲在報告中判斷被告行為構成行醫。她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時稱,艾灸的原料艾葉是香港《中醫藥條例》附表二所列的中藥材,亦被收錄在中國藥典中,而且據放蛇警員所描述,被告按照中醫藥理論對警員診症,其所提及的「阿是穴」也符合中醫概念。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續審,據悉被告將自辯。
【案件編號:KTCC44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