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的士司機前年年底凌晨因壞車在落馬洲新田公路旁維修車輛,被從後駛至的凍櫃車撞死,凍櫃車司機事後不顧而去。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導致他人死亡等罪,昨被判監30個月、停牌5年。 有多次不小心危駕案底 被告梁可偉(42歲)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交通意外後有人受傷而沒有報警,以及隱瞞有人死亡嚴重意外的證據共3罪。暫委法官張天雁判刑時指出,事件對被告、死者及家屬來說都是悲劇,斥責被告事後不顧而去是不負責任和自私,是同類案件中最惡劣。 被告稱案發時睡眠不足,影響到其判斷力和反應,張官認為被告當時應顧及他人安全,不應駕駛,而被告有多次不小心和危險駕駛的案底,顯示他並未汲取教訓。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前年12月5日凌晨駕駛凍櫃車沿落馬洲新田公路行駛,撞到路旁的士,把的士推前約20米,死者被撞至躺在車尾箱,四肢多處骨折。被告事後沒有報警便駛離現場。他稱曾折返欲自首,看見司機已奄奄一息,他感到害怕,於是把遺留在現場的凍櫃車車牌拾回,並繼續駕車前往深圳,他其後回港被捕。 【案件編號:DCCC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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