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探視權修法 祖父母列入優先考慮
安省10萬祖父母無法探視第三代
【明報專訊】安省議會近期通過「兒童法律改革」法的修正案。這個修正案規定在考慮孩子撫養和探視權時﹐祖父母也在優先考慮之列。之前﹐祖父母的地位並未特別提及﹐僅被歸類在「其他人」當中。
提出修正案(34法案)的是新民主黨省議員馬沙(Michael Mantha)。他表示﹐過往在考慮孩子的撫養權時﹐祖父母的地位很模糊﹐使得他們甚至無法爭取探視權。
他估計﹐現時安省有7.5萬到10萬祖父母﹐無法探視他們的第三代。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無外乎﹕婚姻破裂﹐父母和祖父母之間金錢爭執﹐以及父母和祖父母之間的關係糟糕。
馬沙表示﹐「現在我們給了祖父母在這方面的影響力」。未來法庭在考慮孩子的撫養權時﹐必須給予祖父母以適當的考慮。
華裔律師黃嚴煥卿表示﹐修正案並沒有讓祖父母具有自動的探視權。他們仍需要向法庭申請。
這個修正案﹐是加國爭取祖父母照管孩子的組織Cangrands和國際組織「被疏離的無名祖父母」(AGA)和馬沙合作成功的。
該聯盟的成員、士嘉堡居民戴維絲(Wanda Davies)表示﹐這已經是過去19年中Cangrands 第7次修改安省法律的嘗試了。之前的修正案之所以一再失利﹐因為過往的草案都主要是祖父母的感性的呼籲﹐缺乏說服力強的理據。
她說﹐之所以希望讓祖父母加入進去﹐目的是為了孩子們健康生活。因此﹐「我們必須證明﹐為什麼祖父母在孩子成長中具有重大作用」。
這一次﹐他們從安省公共衛生局、保護兒童會﹐和其它不少機構那裡﹐獲得信息﹐了解到孩子們無法和祖父母見面時帶來的感情傷痛。
她表示﹐聯盟的想法﹐並不是讓祖父母去法庭打官司﹐而是希望在發生衝突的家庭中啟動對話﹐解決分歧。
戴維絲本人﹐也和自己的2個孫輩有2年半沒有見面了。她將在本月30日探視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