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香港公司在澳門的土地因逾期未有發展而面臨被收回。香港至少有3萬份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到期,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姚松炎認為,澳門的情G突顯香港政府需要盡快為2047年土地契約問題展開立法討論,以消除業主、投資者及銀行業界的不確定因素。 指政府批新契時或改條款 本報向發展局查詢,局方荌O者參考該局上月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的回覆。當時局方提出現有契約屆滿後,政府會把新契約批予「財政司司長法團」,法團會在政府與個別業權人達成正式協議後,將個別物業的份數轉讓予有關物業的業權人。姚松炎指出,此續約方法會衍生很多問題,因政府是重新批出新契約,有機會更改契約條款,個別業權人或會不同意新條款,或因年期久遠而找不到業權人;加上是否需要補地價或加地租仍是未知數。姚指當局2006年為薄扶林花園地契續期時,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地位亦隨地契屆滿而喪失,法團當時被迫解散及清盤。 發展局:信有充足時間應對續期 局方上月的回覆指出,未有備存全港2047年到期地契的數字,但港府1988年制定《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在回歸前為3萬份九龍及新界土地契約續期50年;現時距離2047年尚有30年,認為有充足時間準備,應對有關續期工作。局方又指日後如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地契續期,會把有關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3萬地契涉數以十萬計業權人 姚指出,3萬份需要續約地契,涉及數以十萬甚至百萬計的業權人,如政府透過行政方法,逐一與業權人傾談續約,需要大量人手及時間,加上現時物業按揭市場最長還款期是30年,如不想影響物業按揭市場,現時是適當時候討論立法問題,避免出現比澳門更惡劣的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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