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善款佔收入0.56%
加人捐款創十年新低
【明報專訊】加拿大人在稅表上申報捐款金額,佔其收入的百分比現十年新低。卑詩約20.3%的省民曾捐錢,比例是十省中第四少。
加拿大公共政策智庫獨立機構,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公布2016年慷慨指數(The 2016 Generosity Index)報告,分析加拿大十省及三特區,以及美國各州分民眾在報稅表上申報捐款的數據。
報告指,參考現有最新的2014年數字發現,2014年有21.3%的加拿大人報稱曾捐款,這較2004年的25.1%,比例減少。
加拿大人的捐款金額佔收入的比率在2014年為0.56%,比2006年(即過去10年的高峰年)的0.78%低不少,兒2014年的比率更成為十年新低。
報告又指美國人在2014年捐出的善款佔他們收入達1.42%,是加拿大人比率的2.5倍多。
研究共同作者,研究所財務研究總監拉曼(Charles Lamman)表示,加拿大人的慷慨程度逐年下降,而慈善團體則面對更大挑戰籌措資金,幫助有需要群體。
報告又指,國民在2014年申報一共捐款90億元。但如果國民2014年捐款比率與2006年相同,慈善組織應可得到126億元,較實際捐款多36億元。
按慷慨指數排名,北美64個省份、州分或地區中,猶他州(Utah)居首,而加國排名最高的省份是緬省(列第37位),阿省與安省同列第50位,卑詩列第54位。
2014年加國省份申報曾捐款的省民比例,以緬省比例最高,有24.8%,其次是愛德華王子島(PEI)有23.7%,第三是沙省,有22.9%。卑詩以20.3%列第七,最少的紐賓士域省(New Brunswick)為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