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致癌警告標簽 加國商家常會移除
【明報專訊】臨近聖誕﹐市民會買一些小飾物佈置或擺設﹐例如圓形座桌玻璃雪球(snow globe)﹐即玻璃狀的飾物﹐只要將飾物倒轉再放好﹐便有細碎雪花在玻璃球內飄散。但有消費者發現﹐部分貓頭鷹玻璃雪球的底部貼指示﹕「警告﹕可能致癌﹗或致皮膚過敏反應。」
有消費者擔心﹐這些飾物究竟對用者帶來多少的潛在風險﹐究竟是玻璃球上的油漆有問題﹖球內的液體有問題﹖小朋友可能將這些飾物放入口中﹐又或不小心砸破飾物﹐這豈非對孩童構成更大風險﹖
上述的貓頭鷹玻璃雪球在全國有售﹐但並非所有產品都有相同的警告字句。卡加利一名男子邦德(Graham Bond)在當地的Lowe商店購買了一個玻璃球時﹐便發現有關警告貼紙。
在當地的Lowe商店中﹐在架上擺賣的玻璃球﹐11個之中有6個的警告貼紙被撕掉。
Lowe商店加拿大發言人Valerie Gonzalo表示﹐有關標貼只是按美國加州州法的要求﹐張貼在貨品上。根據加州法例﹐凡是貨品含有被視為可致癌的化學物質﹐便須張貼有關警告﹐即使這種化學物質含量達到安全標準。Gonzalo強調﹐玻璃球通過該店的安全測試。她續稱﹐這些貨品在加拿大上架時﹐便應撕去警告標貼﹐但由於人為錯誤﹐並非所有產品都撕去標貼。
除了玻璃球外﹐市民勞利斯(Tara Lawless)在多倫多市一間商店M boutique內買了一頂中國製造的帽子﹐同樣有標貼寫著﹕「根據加州法例﹐這產品或含有致癌、小產或有損健康的物質。」
勞利斯於是向商店查詢﹐對方則解釋﹐出口這些產品的中國城市﹐對產品標籤的要求比加州更嚴。然而﹐當她返回商店退貨時﹐卻發現店內所有同類產品上的警告標籤已被移除。
對此﹐加拿大衛生局(Health Canada)表示﹐根據消費者貨品安全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所有入口加國的產品﹐其標籤不能被移除﹐否則即屬違法。商店若發現產品可能影響健康﹐便應立即停售有關產品。
當局又稱﹐他們不會主動檢查所有進口本國的產品﹐但若接到投訴﹐當局會向零售商跟進。
熟悉產品標籤的Glenn Ruhl表示﹐各地的產品警告標籤分別可能很大﹐如在加州﹐當地政府便寧願讓消費者知道產品含有致癌物﹐由他們決定是否購買。做法會否太嚴﹐易引起消費者過敏﹐則見人見智。
對於玻璃球的警告標語問題﹐衛生部則強調﹐雖然各地對產品標籤的要求有異﹐但這不會威脅本地消費者安全。
加國法例要求一些特定的危險產品必須附有警告標籤﹐但其他普通產品有否潛在危險﹐製造商則有義務主動提醒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