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南山區一名任職美容院的二十四歲倪姓女子,去年應院方要求試用一款補濕產品後,面上出現紅斑,並留下大量疤痕。事隔一年,倪女的疤痕仍清晰可見,因此連婚期亦要延後。惟經多次追討,美容院與生產商都互相卸責,未作出賠償。 生產商美容院互卸責 倪女憶述,去年十月,一間珠海的美容產品生產商到院內進行推銷,負責人要求她先行試用,並親手以水光針的方式為她注射。不料,注射後她面上更開始浮現紅斑,至今雖已消退,卻遺下密密麻麻的疤痕。事後,她翻查產品的說明,認為是美容院的疏忽,遂向其追究責任。 惟美容院表示,院方並無強迫其進行測試,至於倪女的疤痕,則確由該款產品所造成。而生產商反駁,疤痕是美容院以不當的方式注射所致,產品的質量合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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