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院昨在場內場外衝突不斷下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未來周休二日採「一例一休」制,7天國定假日從此被刪除,新制明年元旦即可上路;「以價制量」的修法邏輯讓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痛批這是「用金錢換取血汗的修法。」昨天在立院外抗爭的勞團見大勢已去,怒燒冥紙丟煙霧彈抗議,並稱會持續緊盯相關議題,若修法沒落實要找民進黨算帳。
據《中國時報》報道,為貫徹「總統令」,立院昨出動1080名警力防守,架起三層拒馬將勞團阻擋在外。國民黨儘管一大早就佔領主席台,下午仍不敵民進黨人數優勢,在推擠衝突中強行被架離主席台,最後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
根據新法規定,勞工的7天國定假日包含元旦隔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皆變成只紀念不放假。
周休二日的部分,勞工每7天應有2天為休息,其中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例假日除天災、突發事件等,才可要求勞工上班,且例假出勤除須加發1倍工資,另外再給1天補假;休息日只需徵得勞工同意即可要求上班,不須另補假,休息日上班僱主要付加班費。
另一重點是,未來到職滿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將有3天特休假。
為確保勞工特休「看得到吃得到」,特休由勞工排定,僱主應告知員工依規定排特休。
該法也規定特休如果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僱主應發給工資,且僱主也必須將勞工每年特休及未休之天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每年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在野黨立委仍質疑這次修法由於保留了休息日上班的可能,還是沒解決將來可能的變形工時,以及僱主在薪資結構上動手腳的可能。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指出,這次修法只是增加了加班費,資方仍可以在薪資上動手腳,結果可能還是變成修跟沒修一樣,勞工還得平白損失7天假,「台灣還是不能脫離過勞之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