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河南周口鹿邑縣法院早前判決一宗藏獒咬人案,事主閆先生被判賠償32,000多元(人民幣.下同),惟事後他竟發現判決書有另一個版本,而且賠款金額只是17,000元。當地記者和閆先生為弄清真相一起前往法院,沒想到不但被請吃閉門羹,法院說好的「周一見」更變成「拳腳」相見,直接毆打記者。 據報道,閆先生養的藏獒三年前咬傷鄰村的老太太,被法院判定賠償3.2萬多元。閆先生的子女其後無意間在網上卻看到另一份判決書,賠款金額並不是法院說的3.2萬元,而是1.7萬元。當地記者接報在網站查找,的確發現有問題。 記者早前和閆先生一起往法院,向工作人員求證判決書到底以哪個為準,工作人員竟指自己也很困惑,並建議閆先生繼續走司法程序。隨後記者再次和閆先生到法院,希望法官給出明確說法,惟門外保安指「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去鄭州學習了」,之後便關上大門。 一個小時後,有法院人員告訴記者下周一再來找他,但拒表明自己身分。惟記者周一剛到法院門口,即被兩名身穿警服的人搶奪相機並宣稱:「是領導讓(我們)搶的!」,又出手毆打記者並搶走手機。現場另一名記者報警後,派出所民警抵達現場,但民警簡單了解情況後,竟然坐上法院的無牌照警車離開現場。鹿邑縣法院政治處的孫主任回應,指網上判決書疑因沒嚴格把關而誤傳,「這個是草稿,可能是寫失誤了。」但對於毆打記者,則表示自己不在場,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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