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結案陳辭時稱,「暗角片段」畫面質素欠佳,又指有其他被捕者在案發變電站附近被搜查,質疑片中人或與其餘清楚拍到曾健超和眾被告的片段不同,即質疑片中遇襲者未必是曾健超。
指鏡頭有49秒被遮擋
代表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駱應淦陳辭稱,案發片段中有49秒鏡頭被遮擋,遮擋前的片段顯示4人正抬荋膩毓W,而遮擋後的則顯示5人正抬茪@人到案發的變電站,而且片段質素不佳。駱質疑,遮擋後的片段(即暗角片段)中的所有人,包括被抬者,是否與被遮擋前鏡頭相同。
駱應淦指出,當晚行動中最少有42人被捕,部分被捕者曾在案發變電站附近被搜查,在暗角片段中出現的人,有可能與顯示曾健超被抬片段不同,故此駱認為法庭考量時應對暗角片段不予比重或給予很小比重。法官要求再次在庭上播放暗角片段,駱看完片後指出,當晚很多人都穿黑衣,片中人的衣著和所穿的鞋並非曾健超獨有。
質疑控方「合謀犯罪」原則
代表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陳辭稱,案件在社會引起極大爭議,當中包括因不同政治立場引起的情緒反應,而一個有大好將來的年輕人的未來將由此案決定。清洪形容劉卓毅的品格無瑕疵(unblemished character),案發當晚為維護法律與秩序執勤,並保護合法示威者。清洪批評控方嘗試以合謀犯罪原則將劉定罪,與證據不符,也與法律和公義不符。
清洪的書面陳辭指出,劉並沒有被任何人(包括曾健超)認出曾在案發的變電站出現,而案發片段中唯一可能疑似是劉卓毅的人,事實上並沒參與襲擊,反而最少兩度嘗試阻止其他人繼續襲擊。
指曾健超暴力糾纏 或因此受傷
清洪認為,控方最多只能說各被告在曾健超遇襲時都曾出現在變電站,但控方也同意並非每名被告都有參與襲擊,質疑控方不能排除被告只是出現在變電站,而並無意圖或不能預見曾健超會遇襲的可能性。清洪又稱,曾健超在被制服的過程中,曾暴力地與多名警務人員糾纏,這些警務人員曾用一定程度的武力制服曾健超,而他們都不能排除曾健超在此階段受傷的可能性。
法官杜大衛表示,案件初步定於明年1月6日裁決。聆訊今續,辯方將繼續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