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日加新社電)加拿大慈善機構年尾幾周最為繁忙﹐民眾通常拖到12月31日稅務年度截止前﹐匆促作出捐贈。業內人士稱﹐慈善捐贈既是助人為樂﹐又可令捐贈人得到稅務優惠﹐可謂一舉兩得。 在2013年﹐逾2,400萬名國民共計作出128億元慈善捐贈﹐等於捐贈者人均捐助531元﹐這是加拿大統計局最近的數據。 為非牟利組織提供支持的慈善機構Imagine Canada估計﹐上述捐贈額中﹐40%亦即50億元善款﹐是在年尾6周內到位。慈善組織United Way與較小的社區基金會﹐都是該機構成員。該機構行政總裁麥克唐納(Bruce MacDonald)說﹕「這個時間捐贈會洶湧而來。確實﹐這個季節引致人們想到其他人。」 慈善捐款動機通常是助人為樂﹐但也有經濟上的好處。根據現行稅法﹐加拿大人向在稅務局註冊的任何慈善機構捐款﹐可申報為聯邦與省稅抵稅額﹐最多到每年入息的75%。 報稅時申報的捐贈﹐必須是稅務年度12月31日或之前的捐款始有資格﹐但抵稅額可以保留最多5年。聯邦抵稅額是首200元捐款獲15%﹐餘款為29%。慈善捐款亦獲省府稅務抵扣﹐從5.05%至20%不等。比如說﹐沙省居民捐款400元﹐可獲140元抵稅額。 抵稅額只能用來扣減任何應繳稅款﹐但可在配偶間分享。普華永道(PwC)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伙人李甘迺迪(Brenda Lee-Kennedy)補充說﹐若人們預期不久的將來有更高入息﹐亦可將捐款的抵稅額延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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