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擅賣祖屋 七旬翁斬妹囚兩年
【明報專訊】七旬翁因不滿居於內地的胞妹10年前擅自賣掉母親留下的祖屋,趁胞妹回港赴婚宴時,在酒店正門伏擊胞妹,用菜刀從後劈其後腦,欲為妻擋刀的妹夫則手部受傷。七旬翁早前承認兩項傷人罪,法官昨斥他冷血和深謀遠慮,判他即時監禁兩年。
趁妹來港飲宴伏擊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寶紅(73歲)的配偶、子女、親戚等皆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讚揚被告是好爸爸,又指他工作勤奮,樂於助人,是善良的好人,對他犯下暴力罪行感驚訝。辯方又引述被告女兒的求情信,指她早前探望還押中的爸爸時,被告一度落淚,認為被告已深感後悔。辯方指本案是個別事件,被告的行為與其品格不符,重犯機率低。
官斥深謀遠慮無悔意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以菜刀襲擊胞妹頭部,幸好事主丈夫及時阻止,認為被告有意圖對胞妹造成嚴重傷害。法官認為被告並非一時衝動犯案,而是因10年前賣樓事件積怨,深謀遠慮和冷血地犯罪。
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的悔意表面,對事主缺乏同理心,對自己的問題沒有反省,有扭曲思想,以為可透過襲擊得到公義,評估他再犯風險為中等。法官指被告仍認為自己所作所為正確,看不到被告有真誠悔意,也看不到被告承諾不再犯,認為判刑須具阻嚇力。
【案件編號:DCCC8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