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解像低 非法倒泥近半無檢控 建築棄廢收費10年無變 38億成本未收回
【明報專訊】審計署發表報告揭露,環保署轄下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的收費水平自2006年起未調整,10年間估計未能收回的成本高達38億元。而為了打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署方斥逾百萬元在12個棄置黑點安裝監察攝像機系統,試驗計劃期間錄得170宗懷疑非法個案,但近半數因影像質素問題無法提出檢控。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環保署執法不力,認為應增加資源打擊非法棄置建築廢料。
每噸27元 環境局﹕明年調整
報告指出,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收費水平在2006至2016年期間未曾調整,例如將棄置拆建物料送往公眾填料庫的收費為每公噸27元,致未能收回服務成本;在2006至2015年度期間估計未能收回成本總額達38.11億元。環境局回應稱,當局去年底檢討收費,金額明年4月起調整,預計填料庫收費和堆填區收費可以收回全部成本,而篩選分類費的成本收回率則由目前33%增至66%。
12黑點試裝攝錄 耗118萬
至於非法傾倒建築廢料方面,環保署去年8月至今年2月推出為期約半年的試驗計劃,並動用118.6萬在12個非法棄置拆建廢料黑點安裝監察攝像機系統,計劃完成後攝像設備已陸續拆除。審計報告發現試驗期間共錄得998宗涉及以車輛非法棄置廢物個案的影像,其中170宗涉及非法棄置拆建物料,例如瓦礫、泥土及混凝土等。截至今年7月,環保署就46宗個案提出檢控,佔整體僅27%,另有兩宗仍在調查。然而有47%個案就因攝像機所攝的車牌號碼不清楚,而未有提控,影像不清楚主要由於攝像機解像度低及現場照明欠佳等。報告指其中一個黑點曾發生24宗非法棄置個案,但攝像機無法清楚攝得全部涉事的車牌。
審計署認為環保署須採取措施,確保系統能夠清楚攝錄涉事的車牌影像。環保署回應審計署,指會提高監察攝像機系統技術規格,並在日後因應可用資源和成本效益購置質素較佳設備。
促參考警方處理超速做法
另外報告指有25%個案因無法聯絡車主,或駕駛者聲稱受僱棄置廢物等,環保署便不作檢控。審計署建議,環保署應參考警務處在處理超速和衝紅燈個案的良好做法,如未能按運輸署提供的地址與車主取得聯絡,便向入境處及保險公司等索取車主地址。而在非法棄置廢物個案中涉案者不提供詳情時,應就採取檢控行動的方法和途徑徵詢法律意見。環保署回應稱,會將向入境處查詢的做法列為聯絡車主的常規程序,亦會加強偵察和防止非法棄置廢物。
馬鞍山大水坑村垃圾收集站為其中一個曾安裝攝錄機的黑點,公民黨沙田區議員容溟舟認為安裝攝錄機具阻嚇作用,但因屬臨時性質,安裝地點有限制,故拍攝時或有盲點。他認為環保署應在各黑點永久設置攝錄系統,選址前應計算鏡頭覆蓋範圍,並安裝質素更佳攝錄機。
朱凱Y:執法不力 冰山一角
立法會議員朱凱Y曾跟進多宗非法傾倒泥頭個案,認為審計報告揭示環保署執法不力,「裝到攝錄機的位置尚且如此,反映到只是冰山一角」。他說不少人均利用法例漏洞在私人土地倒泥頭,即使環保署在政府土地加裝更高清攝錄機,亦無法杜絕問題。因此他認為署方長遠應修例,取締在私人土地上傾倒廢料,並加強人手執法。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