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女遭詐騙集團軟禁 衣物繩索垂降逃生
【明報專訊】「可以遠眺碧潭橋,我卻出不去!」16歲劉姓、15歲陳姓少女遭詐騙集團軟禁在新店某社區大樓內6日,2女26日上午7時,利用衣物繩索從11樓垂降逃生,陳女幸運逃至6樓陽台,劉女不慎從6樓墜落至3樓,幸無生命危險,警方正擴大偵辦中。
警方調查,劉女經由乾哥介紹每日有數千元的打工機會,不疑有他邀約陳女一起到三重某速食店面試,豈料,雙方一見面,2人就被強押上車,載至新店某社區大樓11樓軟禁。
詐騙集團沒收2女手機、嚴禁外出,2人與另外從花蓮來的2名少女一起遭軟禁,每日負責撥打電話,向不特定民眾謊稱是網路購物中心,因帳戶出現問題,需提供帳戶存摺,並將帳戶寄到指定地址,若不依造指示,帳戶將遭凍結。
4人被軟禁的社區大樓,緊鄰碧潭湖畔,可以遠眺碧潭風光,一戶60餘坪、要價逾3000萬,4房2廳、每月租金5萬元。詐騙集團為方便管理,將4人集中管控在客廳,睡覺時都利用睡袋在客廳打地鋪,有專人看守、負責三餐飲食。
劉女、陳女不甘遭詐騙集團軟禁,利用衣物結成繩索從陽台拋出,2女趁集團成員熟睡之際,從11樓攀爬垂降而下,由於衣物繩索不夠長,僅能攀爬至7樓,2女再抓著大樓旁的水管攀爬,陳女幸運跳至6樓陽台逃生。
劉女攀爬過程中,疑因體力不支,從6樓墜落至3樓陽台花圃,警消獲報趕至,劉女左肩脫臼、左手左腳皆有撕裂傷,需住院觀察。據悉,劉女早被家人通報為失蹤人口。
警方在醫院內得知劉女墜樓原因,趕往社區大樓逮人,但集團早已人去樓空,留下睡袋、盥洗用具及一堆垃圾。陳女向警方表示,「逃跑時有邀約另2名少女一起,她們因樓層太高害怕,選擇繼續留在屋內。」
警方在現場蒐證時,23歲李姓男子突然來訪,謊稱「是要來找朋友!」警方懷疑他是詐騙集團成員,仍依妨害自由、詐欺法辦,檢察官諭令6萬元交保。陳母得知趕抵派出所,陳女的態度相當淡定平和,反而沒有母女重逢的喜悅。
警方發現,詐騙集團成員多達10餘人,分乘多部計程車逃跑,已掌握相關資訊,積極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