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一名前設備經理一項欺詐罪名,指他未有作出申報下,先後將該機構總值1900多萬元的工程項目批予其父親的公司,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未有申報 控欺詐罪 被告林詠安(39歲)於案發時獲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前稱Reuters Hong Kong Limited)聘用為設備經理,隸屬的設備及地產管理小組,負責妥善保養該公司香港各辦事處的辦公室設備及設施。 被告涉嫌於2007年8月至2014年2月14日期間,沒有向湯森路透申報他本人或父親身為Skytech Engineering & Co.(Skytech)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湯森路透把Skytech列入和備存在提供貨品及服務的認可供應商名單之內,導致Skytech獲得利益或湯森路透蒙受不利,而Skytech因而獲判為湯森路透提供貨品及服務的工程項目,項目據報總值逾1900萬元。Skytech Engineering & Co.於2007年1月成立,被告的父親為Skytech的註冊東主。廉政公署指湯森路透在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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