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冒保險中介推銷 假車保黨騙700車主
報告:或涉「重要因素衝突」 橫洲1期剔走預留丁屋地
遮蓋報告資料 與城規會標準不一
黃毓民杯擲特首罪成 周二判刑 官指梁振英作供老實
黃:即使輕判都會上訴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7警拒列隊認人 兩警面對面被認出 辯方質疑程序不當 反對證供呈堂

【明報專訊】控方昨於開案陳辭指出,由於七警均不願意做列隊認人手續,警方遂安排曾健超以面對面認人的方式(direct confrontation),嘗試辨認第5被告陳少丹及第6被告關嘉豪,最終曾健超認出他們。惟代表兩人的大律師質疑認人程序不當,反對將相關認人證供呈堂。

曾健超法律團隊反對用戲子

陳和關的大律師反對的理據指出,傳媒在認人手續進行前已刊登被告照片,令認人手續不公平。關的大律師亦質疑,警方未能確保曾健超做認人手續時,其身旁法律代表沒有施加影響,且警方決定採用面對面認人方式前,沒有先採用其他可行的認人方式。

控方遂傳召負責認人手續的時任港島區警察投訴課警司蘇振光作供,他指若疑犯是現役警務人員,按既定程序會安排現役紀律人員做戲子,戲子的年齡、身高和外表等,都要盡可能與疑犯相似以保公平。惟當時多番解釋後,曾健超的法律團隊仍反對使用戲子,質疑調查人員安排時會有偏頗和偏幫情G。

蘇又解釋,決定安排第5及第6被告作面對面認人,是由於兩人表明不想參與列隊認人,而面對面認人方式,根據指引毋須疑犯同意,故使用此方法。蘇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被告同意進行正式認人的機會很低,否認是迴避曾健超的法律團隊反對使用戲子,而用面對面認人。

 
 
今日相關新聞
七警案開審 控方引法醫﹕曾健超傷痕幾肯定警棍造成
7警拒列隊認人 兩警面對面被認出 辯方質疑程序不當 反對證供呈堂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