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對於新疆的宗教活動有新規。新疆日前通過新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及親屬不得「組織、誘導或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 據觀察者網、新疆日報等報道,新疆第12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9月29日通過一批法規條例,其中包括「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自治區南疆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 「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規定「三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及親屬不得「組織、誘導或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不得向未成年人宣揚極端主義思想,脅迫、強制、引誘未成年人穿著、佩戴極端主義服飾、標誌、標識。不得教唆、脅迫、引誘、縱容未成年人參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地下學經等活動。否則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制止並向公安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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