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旺角大衝突 兩人否認暴動罪
涉逼買療程 兩職員脫罪 官倡美容院訂指引減爭議
口同鼻拗難入罪 可錄音朋友作伴
氣旋臨門 Formula E無礙
劉業成晉升副警務處長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傳媒人涉非禮案 辯方質疑因政見誣告

【明報專訊】曾擔任多個電台節目主持、現職《易經》講師的資深傳媒人黃偉民,被指教授風水課期間三度非禮女學員,案件昨續審。辯方質疑事主因不同意被告批評政府的立場,故虛構事件陷害被告,事主否認並自稱是支持民主的「黃絲」,曾參與前年的佔領運動,不認為兩人政見有分歧。

事主稱兩人皆「黃絲」

被告黃偉民(59歲)被控3項非禮罪,代表黃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質疑,35歲的女事主於口供中寫到被告曾觸碰她2至3次,為何在庭上供稱是4次,事主表示事發後心情「好亂」,不能肯定幾多次,「寧願寫少都唔寫多去『屈』人」。她表示事發後「最嬲自己」,覺得自己當時不好意思出聲「好蠢」。

潘又質疑,女事主早前供稱被告曾用手觸及她的私處,但她第一份口供並沒提及私處,事主稱當時只想起一個粗口字可形容該位置,但不好意思說出來,故只以「鶣蛂v形容。潘問事主錄口供時「有無指畀佢(女警)睇」哪個位置被觸及,事主回應稱「我點指畀佢睇?」

潘亦質疑事主稱被告用手撩她的私處,但「撩」字沒有在任何口供出現過,事主稱為她錄口供的女警表示不懂寫「撩」字,但有向她提過及用手示範該動作。

辯方其後呈上一段當日課堂全長2小時的錄音,只播出其中10分鐘,事主確認當日曾提及有關飲酒的話題,但堅稱當晚沒有飲酒;辯方又質疑被告於聲稱被侵犯後,卻繼續與被告交談,問他如何看模特兒Mandy Lieu和商人周焯華的緋聞,並要求加入被告的書法班;事主確認曾與被告有該段對話。案發當日與事主參與被告課堂的朋友昨供稱,當晚見到被告用手郃ぁD的臀部。案件下周續審。

【案件編號:ESCC2654/16】

 
 
今日相關新聞
傳媒人涉非禮案 辯方質疑因政見誣告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