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丈夫授權騙380萬貸款 妻勢判囚
【明報專訊】退休社署社會保障主任訛稱是丈夫的合法授權人,詐騙一持牌放債人公司一筆380萬元物業貸款,她昨承認一項欺詐罪,還押候懲。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丈夫有外遇,欲與她離婚,故一時愚蠢犯案。法官指案情非常嚴重,涉案金額大且涉及違反誠信,明言判監無可避免。
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張巧宜(62歲)退休前為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主任,丈夫退休前則為機電署工程師,二人於1982年結婚。辯方指出,涉案物業大部分供款由被告承擔,惟被告2010年發現丈夫有外遇,肆無忌憚帶情婦出席家庭聚會,令被告自暴自棄、以信用卡購物麻醉自己;其丈夫去年退休取得600萬元退休金後,表示要與被告離婚,又稱分毫都不會分給被告,被告誤信自己真的會一無所得,故做出愚蠢行為。
求情指丈夫有外遇要離婚
被告案發時與丈夫是柴灣新翠花園一單位的聯權共有人。控罪指出,被告去年2月某日至3月26日期間,向利星行信貸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其丈夫已授權她作合法授權人,以處理他所持有有關單位的50%份數、其夫是向利星行申請涉及該單位的物業貸款申請人,以及所有就該物業貸款而提交的資料和文件都是準確及完整。被告意圖詐騙而誘使利星行向她及其夫批出380萬元物業貸款,導致她獲得利益或令利星行及其丈夫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DCCC7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