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市政府將向市議會提案以發牌制度管理短期租屋,此提案若被通過,市民未來將能透過Airbnb等短租平台放租自住屋(principal residence),但須事先申請商業短租牌照,亦須在放租廣告內列出牌照號碼,否則將受罰,第二套間則仍被禁止短期放租。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市府發展服務部總經理克里希納(Kaye Krishna)以及牌照部總監托馬(Andreea Toma)昨日公布這項提案;羅品信透露市內目前約99%的短租屋均屬非法,他估計新提案通過後,50%的短租屋將被合法化,另有超過1000個短租屋會受影響而被轉作長期出租屋。
根據此項提案,市民欲將自住屋內的空房間或土庫出租,出租天數在30日以內者,需向市府申請商業短租牌照,申請人需證明擁有房屋所有權,若申請人為租客,則需提供屋主的同意書。
此外,若分契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內已有業主不得短期放租單位的規定,則不符合申請牌照資格;第二套間、船屋或拖車屋等物業則仍不得短期放租。
羅品信表示,溫市當前面臨房屋可負擔性及出租房屋空房率極低之危機,市府相信房屋並非做生意的工具,因此希望藉規範短期出租房屋的措施,來保護長期出租屋的供應量。
羅品信指出,新提案若通過,市民未來在短期放租自住屋時,亦須在放租廣告內列出商業短租牌照號碼,他相信對需要透過短租而獲得額外收入的市民來說,新措施將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羅品信說,這項提案將在下周提交市議會,市府會在未來數月內與相關人士討論,研究該規定如何執行,以及放租者須支付的稅務項目及稅率,市府職員預計在明年初向市議會做最終建議。
托馬透露,此提案中亦包含一些主動性的審查機制,市府除檢視牌照申請人所提出的文件是否符合資格外,亦將有職員檢視網路上的短期放租信息,若張貼者沒有列出牌照號碼,市府將要求在期限內改善,或將信息移除,拒絕配合者會被罰款,亦可能面對市府所採取的法律行動。
克里希納則指出,目前本地至少有13間提供短租服務的公司,其中以Airbnb的規模最大,市府在研究過程中曾詢問該公司並獲得許多意見,市府並希望與其他公司持續合作。
Airbnb加拿大公司公共政策部經理戴格(Alex Dagg)說,該公司期盼溫市政府能制定出一個公平、且易於遵守的房屋共享規範。
根據市府職員的研究,市內目前共有5,300個短期放租單位,其中有74%為放租整間單位,另外26%則為分租;不過Airbnb的最新報告指出,去年在溫市所有可被整間出租的單位中,僅有約3%為透過該公司的平台被人租走,該公司相信他們的服務對本地住屋市場並未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