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不到7小時 狠耍回馬槍 遠雄:大巨蛋公安基準 於法無據
【明報專訊】據《中國時報》報道,大巨蛋案昨(8)日上演和解戲碼,北市府願再給遠雄一個機會;但和解不到7小時,對北市府官員指遠雄須「守法」等言論,遠雄突來了一記回馬槍,態度轉為強硬。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擊,「7大公安基準於法無據」,也無所謂「消失的樓梯」爭議。
對都發局長林洲民所言,7項公安基準是台北市法律,楊舜欽說「對適法性存疑」,強調遠雄要遵循的法,是台北市政府法規。楊舜欽重申「7項公安基準」於法無據,不僅違反《採購法》,也是國內外法規沒有的基準,絕非林洲民所言「台北的法律、台灣的法律,也是遠雄要遵守的法律」。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對此回應,市府所提的公安標準一定是依法行政,遠雄既然已公開承諾會依照主管機關程序完成法定審查,後續市府就會由依程序辦理。
他也表示,市府與遠雄有直接溝通管道,如果有任何變化,市府會有因應,目前會對遠雄「聽其言、觀其行」。市府幕僚強調,遠雄這次若撕毀承諾,後續進入司法訴訟程序,遠雄就應該負起多數責任。他提醒遠雄要思考﹐一旦毀棄承諾、信用破產,屆時輿論勢將一面倒支持柯文哲與遠雄解約,也不會再有人為遠雄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