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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圖)涉於前年7月在立法會用玻璃杯擲向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罪,他昨於東區法院作結案陳辭。(鄧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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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150頁結案陳辭 列當選至今抗爭

【明報專訊】不時在立法會發起「拉布戰」的黃毓民,昨日把戰場轉移到法庭,預備長達150頁的結案陳辭為自己辯護,預計需要3至4天完成。剛落選的黃毓民在庭外笑言,他並非「立法會議員無得做,無得拉布就薨O度拉布」,批評案件屬政治檢控,他正進行「司法抗爭」。

官質疑無關 黃:與動機有關

黃毓民昨早9時半開始結案陳辭,至下午4時半仍未完成,今天會繼續。黃毓民昨陳辭時指出,2008年他當選立法會議員,當時以「顛覆議會文化」為目標,裁判官朱仲強一度質疑2008年的事情與本案無關,但黃毓民表示這與他擲杯的動機有關,堅持繼續「話當年」,朱官未再阻止。

黃毓民續稱,他當選後議會抗爭已成為常態,又在法庭上把2008年開始,和其他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向不同官員擲蕉、擲T恤、擲文件等事例逐一列舉,笑言自己有如「白頭宮女話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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