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皇發家族非法堆泥 控方:還原未達要求
[2016.07.07] 發表
【明報專訊】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長女及女婿持有的公司,在元朗大棠的土地非法填土及填塘,被規劃署下令去年4月前復原,但限期屆滿逾一年仍未還原,該公司被票控3罪。控方昨指該地盤的泥頭清理情G未達要求,裁判官將案件再押後至8月31日判刑及聽取答辯。
控方指出,署方曾派員於7月4日到地盤視察,清理泥頭情G未達要求。辯方預計需8周完成清泥頭及噴草工序。裁判官將案件再押後至8月31日判刑。被告早前已承認其中一項控罪,屆時會就另外兩項控罪答辯。辯方曾稱預期被告會認罪。
被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於大棠持有約20萬平方呎土地,被規劃署證實非法填土及填塘,9幅涉事土地中,有7幅被限令在去年4月前要恢復原狀。
【案件編號:STS2107-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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