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除大專院校外,本港部分商廈、學校以至發電站等,近年亦加設天台花園或做屋頂綠化等。建築署曾就相關工程制訂技術指引,但現時本港並無法例專門規管屋頂綠化工程,有學者及議員促當局加強規管,並立即緊急巡查,確保全港天台結構安全。 訂指引防風雨 無約束力 政府並無全港天台綠化的統計數字,但資料顯示,建築署在2012至14年期間完成超過50個屋頂綠化項目,總綠化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全部項目均位於政府建築物。建築署曾於2007年委託規劃設計公司進行《香港綠化屋頂應用研究》,當中就綠化屋頂制訂指引,包括應鋪設排水層及防根層等,以抵擋風雨及保護屋頂表面不受植物根部侵入等。 然而,城大天台倒塌事件揭示,部分工程不但未知是否有跟隨指引,也無提交圖則予當局審批。 謝偉銓倡大面積種植須審批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功能界別議員謝偉銓認為,大廈天台綠化工程屬改變用途,有可能影響建築物的結構穩定,因此當局應制訂清晰指引,規定種植範圍超出一定面積就須提交圖則予當局審批,以核實天台的承托力及結構是否合符安全標準。謝偉銓正草擬緊急口頭質詢,要求召開會議促當局交代事件。他亦認為城大事件揭示綠化屋頂有安全隱患,當局應緊急巡查全港,拆除有危險的綠化設施。 港大地理學系講座教授詹志勇表示,綠化工程動工前,應先計算天台的承托力,確保可負荷泥土及植物的重量。另外,屋頂的排水系統亦要保持暢通,避免過量雨水積聚,令天台超出負荷。 不限施工資格 學者促設名冊監管 詹志勇表示,雖然政府指引列明綠化屋頂應鋪設防根層及排水層等,然而相關指引並無約束力,加上政府將屋頂綠化視作普通園藝工程,並無規定須由合資格承建商施工,難以監管工程質素。若部分承建商偷工減料,不鋪設防根層和排水層等,加上疏於保養,則容易釀成意外。他建議政府制訂名冊,列明合資格的承建商,加強監管綠化工程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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