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告煽動罪或釀憲制危機
【明報專訊】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聯同多名親建制法律界人士,發表反港獨宣言,稱「港獨黨」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煽動罪,要求律政司盡快檢控。香港民族黨昨回應稱,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可能引爆憲制危機,「還請香港人拭目以待」。
稱煽動罪詮釋有不確定性
民族黨稱,《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提及的「女皇陛下本人」及「女皇陛下的領土其他部分的政府」中,「女皇陛下」一詞可解作最少3個意思,包括英國君主個人、英國君主作為國家元首、英國君主作為國家主權所在。民族黨表示,在英屬時代,毋須區分三者,因三者都指向君主本人,但主權移交後,主權由一個君主移交到一個政府,引起法律詮釋的大量不確定性,隨便將以上字詞換作「中央人民政府」是粗疏武斷。民族黨認為,他們一日未因煽動罪被送交法院,一日都沒人知道這條罪行在中央管治下的香港的意思和下場。
任建峰:建制無實質法律理據
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圖)昨於商台節目表示,香港的言論自由受法律和國際憲法保障,看不到律政司有何理據控告提出港獨言論的香港民族黨。任亦批評建制派,「成日都將條文講到好大」,以政治凌駕法律,但每每有人在法律層面挑戰他們的時候,卻提不出實質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