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指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向警察淋潑有味液體及拒捕,案件昨續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辯方決定不傳召辯方證人,曾健超不會出庭自辯,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辭。控方昨呈上曾健超案發後的驗傷報告,承認報告所載的傷勢是事實,但強調傷勢由何人及如何造成,並非本案的基礎。 不出庭自辯 今結案陳辭 控方昨傳召高級督察屈展焯作供,屈稱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金鐘龍和道近立法會大樓附近執勤,其間聽到背後傳來「唔好再踢」的聲音,回頭便看見一名黑衣男子與4名同僚糾纏,但他未能記起眾人的姿勢。後來有同僚為黑衣男雙手套上索帶,黑衣男則不斷扭動身體掙扎。 辯方盤問時指出,屈曾於口供紙附夾的亞視新聞片段截圖中,把另一名高級督察傅駿業錯認成自己。屈承認當時與傅相識兩年多,但認錯人只是因為疏忽。 【案件編號:KCCC4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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